关于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自荐和推荐的通知

信息来源:【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发布时间:2023-05-23

沪评协﹝2023﹞30号

各评估机构:

根据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协会将对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进行更新完善,请各机构组织开展自荐和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聘任的检查人才库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5 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二)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熟悉资产评估等相关专业理论和实务或具有其他专业特长;

    (三)职业道德良好,最近三年无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保证按时参加检查前培训和全部检查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检查工作,一般年龄在 60 岁以下。

二、检查人才库的选拔采取评估师自荐和机构推荐的形式。

三、每个机构推荐不超过3人,请填写《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推荐表》。

四、自荐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附件:

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推荐表.xlsx


联系人:

王一凡(电话:64163542;邮箱:784829763@qq.com)

管平(电话:64163487;邮箱:guanping5653@163.com)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5月23日


图片新闻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参加中评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王华杰同志赴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调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