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评协﹝2023﹞1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实施资产评估行业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以人才培养制度为基础,以分级分类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打造以高端人才为引领、资产评估师为中坚、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为后备的行业人才梯队,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202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学时要求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个学时。学时取得方式:一是线上或线下培训取得;二是内部培训取得;三是经中评协或上评协认可的其他培训取得。
二、培训形式选择
(一)线上培训
参加线上培训的资产评估师可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cpvcas/)进行网络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登陆学习)。网络培训实行学时制管理,资产评估师所选课程学习结束并经考试合格后,培训学时将自动记入中评协培训管理系统。资产评估师使用本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编号(8位)和身份证号登陆学习。非评估师股东、房地产估价师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陆学习。本年度课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二)内部培训
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机构,可根据上评协202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于4月30日前报上评协(纸质文件及电子版)。经上评协批准后,在中评协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输入培训计划并将每期参加培训人数导入系统进行统计。年度培训工作结束后,向协会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协会将组织开展不定期的培训情况抽查。
(三)其他培训
参加非中评协、上评协组织的其他形式的学习,可开具证明报上评协确认后,也可抵扣折算部分学时。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昊则 电话:64163564
邮箱:939955397@qq.com
附件: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