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评协关于上报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

信息来源:【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发布时间:2021-04-13

沪评协〔2021〕44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16〕7号)精神以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中评协〔2021〕8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机构范围、填报时间和填报材料

根据中评协〔2021〕8号文件要求,参加2021年综合评价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资产评估机构设立需满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新设、分立新设的资产评估机构除外);

(2)分支机构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地方财政部门完成备案的分所、分公司或子公司。

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可以参加2021年综合评价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共计100家,机构列表详见附件17。

在机构列表中的,可自愿申报;未在列表中的,无需申报。

自愿参加申报的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综合评价数据(基准日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填报工作,并在5月14日之前将填写好的下列5张统计表(附件1至附件5)纸质盖章一份(另Excel版、pdf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上报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上评协”):

(一)《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年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1);

(二)《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附件2);

(三)《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附件3);

(四)《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附件4);

(五)《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5)。

根据中评协要求,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提交审计报告或纳税证明(电子版PDF格式)。

二、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所有表格填写时请仔细阅读表格下附的“填表说明”,及“计分标准”(附件12-16);“机构代码”可在附件17中查询;部分表格中无内容的,填写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后,空表盖章上报。

(二)《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年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1)

请有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当地财政部门完成备案的机构,填写此表;无分支机构的,填写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后,空表盖章上报。

(三)《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附件2)

序号6的“具体情况”栏填写2020年度“新员工”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数量。

(四)《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附件3)

请根据表格下附“填表说明”,及《行业贡献计分标准(地方协会部分)》(附件13)的事项及得分标准进行填写,并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将影响得分)。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1.有担任上评协理事的机构应填报“为省级资产评估协会理事”;

2.机构评估师有担任2020年行业检查组人员的应填报“参加省级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行业检查”;

3.所有机构均应填报“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五)《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附件4)

请根据表格下附“填表说明”,及《行业贡献计分标准(中评协部分)》(附件14)的事项及得分标准进行填写,并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将影响得分)。

(六)《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5)

请各机构如实填写,包括“行政处罚”和“自律惩戒”两部分,可参考《执业质量减分标准》(附件15)。填列的“处罚或惩戒”需涉及2016年至2020年,共5个年度,不得少填。

三、计分标准和权重

计分标准参见附件12-15;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参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权重系数表》(附件16)。

四、属地管辖原则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其综合评价数据应当分别上报各自所在地的地方协会

五、其他

为保证数据汇总的一致性,本通知附件格式统一为Excel表格,请各机构在填报及上报时均采用Excel表格(切勿随意改动格式)。

各机构应当在5月14日之前,将附件1至附件5纸质盖章一份报送至协会,Excel版、pdf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其中,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含)的资产评估机构另需提交审计报告或纳税证明。地址及邮箱详见后附。

如在填报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上评协反映。

 

联 系 人:吴尤娜

联系电话:(021)64163544

电子信箱:xhzc64163544@qq.com

协会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12楼 B3-C2室 注册部吴尤娜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1. 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年业务收入统计表

2. 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

3. 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

4. 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

5. 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

(附件6-11为上评协填写)

12. 人才培养计分标准

13. 行业贡献计分标准(地方协会部分)

14. 行业贡献计分标准(中评协部分)

15. 执业质量减分标准

16. 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权重系数表

17.资产评估机构列表

2021综合评价-附件.rar

关于上评协上报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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