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评协〔2021〕37号
各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管理,规范与完善本市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不断提高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质量,上海市国资委决定扩充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库,增加25名专家。经协商,库内资产评估评审专家由本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及评审要求进行推荐。
各评估机构根据下述要求向我会上报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具有证券业资质的机构不超过3人,其他机构1人。请于3月12日前填妥《上海市国资系统资产评估评审专家推荐表(2021)》(见附件),并将纸质版本(需贴一寸照片)和电子版本(附电子照片)各一份报送我会。
上报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职业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职业操守,在评审过程中能独立、客观、公正提出审核意见,并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具有资产评估师资质且执业满8年(以取得评估师资质并从业的时间起算),精通评估业务,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评估经验,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核工作;
5、具有相关国家部委专业委员、资产评估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评估行业检查工作经验,资产评估行业优秀人才、领军人才称号的人员,以及参与中评协重大、青年研究课题的人员优先考虑。
联 系 人:李瑶
联系电话:021-64163545
电子邮箱:liyaoly2015@163.com
地址: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12楼B3-C2室
附件:《上海市国资系统资产评估评审专家推荐表(2021)》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