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评协关于增补第二批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发布时间:2019-06-04

沪评协〔201945


各评估机构: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017年上半年完成了第二批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的选聘工作。但随着《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的出台和实施,各资产评估机构于2017年下半年进行了重新备案,机构情况和评估人员均发生了一定变化。加之,近两年行业内新增了不少评估机构,考虑到今后的检查任务将更加艰巨,为规范检查工作、提高检查质量、保证检查效果,协会决定进行第二批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的人员增补工作。

有意愿推荐评估人员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评估机构,根据《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第三条的要求推荐符合聘任条件的资产评估师同时,考虑到检查人员需求量大、评估人员结构有所变化等原因,对于实践经验极其丰富在评估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的人员可不受其中第1点(即持有资产评估师证书5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约束。已于2017年入选第二批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的人员无需重复推荐。

对于被推荐人,协会要求应当自愿参加本市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入库后,若被抽调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如无特殊情况和事由,应当服从协会安排,积极配合、参与相关工作。对于推荐机构,要求如实填写被推荐人的相关信息;被推荐人入库后,应当支持其参与协会检查工作,帮助安排和协调其他日常工作,保证其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认真阅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填写《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于2019614日前将填写完成并签章确认的纸质版推荐表(并连同电子版)上报协会

 

人:陆

联系电话:021-64163542

   真:021-64163604

电子邮箱:luye0202@126.com

通讯地址:肇嘉浜路789号 均瑶国际广场 12楼 B3-C1室

   编:200032

 

附件:

1.《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

2.《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推荐表》

附件1: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才库人员推荐表.doc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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